此前有业界人士指出,加州《在线隐私保护法案》规定,任何商业网站运营者必须“在网站首页醒目位置张贴其隐私保护政策”,以使用户了解到该网站将如何收集个人隐私数据。为了保持首页简洁性,Google把隐私政策内容的链接置于“关于Google”的子页面当中。
鉴于Google总部位于加州山景城(Mountain View),该公司自然应受到加州《在线隐私保护法案》管辖。对于外界上述质疑,Google发言人史蒂夫·朗顿(Steve Langdon)此前表示,由于Google页面非常简洁,公司隐私政策内容非常容易找到,Google完全遵守了加州《在线隐私保护法案》。
以被问及加州隐私保护办公室是否会就上述事宜起诉Google时,麦克纳布说:“我们并不是隐私警察。我们提倡互联网企业加强信息透明性,但我们扮演的是倡导者角色,而不会去阐明加州《在线隐私保护法案》的适用范围。”她个人认为,Google上述做法显然与加州《在线隐私保护法案》相冲突。
麦克纳布说:“我们的建议是,各大互联网公司应当使各自隐私政策信息更容易让网民看到,这也是我们推荐把隐私政策内容或链接置于主页的原因所在。”她透露,就目前而言,还没有任何一家互联网企业因违背加州《在线隐私保护法案》而被告上法庭。
麦克纳布称,Google上述做法表明,该公司对互联网产业隐私政策内容或链接放置方式的多年惯例视而不见,“其他互联网公司都这样做(指在首页放置隐私政策内容或链接),如果某家企业不这样做,自然显然比较滑稽。”
麦克纳布还透露,加州隐私保护办公室将就此此事与Google联系,并向Google提出改进建议。在此之前,该办公室曾就用户查询姓名和电话号码事宜与Google联系,Google为此承诺,用户将更容易从Google相应服务中删除个人信息。她表示,Google已经因收集用户数据事宜多次遭到了外界批评,现在又发生上述首页事件,自己确实有点迷惑不解。
麦克纳布最后表示,其实Google完全可以在主页上放置“隐私”字样的链接。她说:“隐私链接所占空间也不多,也就7个字母而已(指英文单词priva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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