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BM近日对数字媒体和娱乐消费习惯所做的一项新调查显示,现在的观众比过去更能掌握主动,并且更善于过滤那些营销类的信息。同时发现,个人花在互联网上的时间已经与看电视的时间不分伯仲了。
在提供反馈的消费者中,19%表示他们每天要花6个小时或更多时间用在个人使用互联网上,同时9%的人表示他们花在看电视上的时间也是这么多。66%的人说他们每天看电视的时间在1到4小时之间,而60%的人说他们每天花在互联网上的时间也是这么多。
调查显示,信息传播方式的变化对广告营销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有了个人电脑、移动电话、互动内容及工具,消费者更加渴望对注意力、内容和创造力的掌控。尽管市场营销者的反应会自然滞后,但广告收入将随消费者习惯的变化而变化。
全球接受调查的消费者中,有81%表示他们已经看过或想看PC视频,42%表示他们已经看过或想看移动视频,家庭已经不再是“一个尺寸对谁都合适”的了,内容提供商和市场营销者必须要跟进。
23%的受访者使用某种便携式音乐服务(如iTunes);7%的受访者的移动电话订购了某种视频内容;11%的受访者使用某种基于PC的音乐服务;18%的受访者在网上订阅报纸。
|